近期,社会上一些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使用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的名称,以所谓“中国科学院大学双创导师班同学联谊会”的名义在社会上开展活动,收取费用。这些行为不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的规定,对中国科学院大学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对此,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郑重声明:
一、 未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书面授权或者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带有“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国科大双创学院”等的名称、标识。
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书面授权或者许可,在其产品或者服务宣传上使用“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国科大双创学院”等的名称、标识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
三、 自本声明发出之日起,刊登或者播出擅自使用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名称或者标识的侵权广告或其他侵权信息的媒体,以及使用侵权信息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擅自使用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名称或者标识进行虚假宣传、推销产品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四、 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保留依法追究侵权行为人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欢迎并鼓励“双创导师培训班学员”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相互交流。未来,学院也将组织各类线下活动,并邀请学员参加。学院经过考核会遴选一批优秀学员进入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导师库。对于在企业运营、创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孵化等方面有需求的学员,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愿意在人才、智力、科技、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帮助。具体请大家直接与学院联系。
特此声明!
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